党委教师工作部
近期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近期动态 >> 正文
关于2026年寒假和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全校各部门:

为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遵守职业行为规范,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就寒假和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严守廉洁纪律。教师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家长资源或师生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 严格自我约束,主动净化“生活圈”“社交圈”,杜绝其他违反教师廉洁从教规定的行为

二、遵守学术规范。教师从事科研、论文撰写、项目申报等工作,要坚决杜绝抄袭剽窃、伪造篡改数据、不当署名、侵占他人成果以及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或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学术不端行为,维护科研诚信。规范科研经费使用,严禁虚报冒领、违规报销。严守科研保密纪律。

三、端正网络言行。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在网络平台发表传播错误言论、低俗内容,不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参与传播网络谣言,共同营造健康的舆论环境和清朗的网络空间。

四、规范师生交往。教师要保持健康、规范的师生关系,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性骚扰、利益交换等行为。关心学生假期生活与学习,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回应学生正当诉求。

五、杜绝不良行为。教师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有损学校声誉与教师形象,从事社会活动、兼职兼薪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及我校制度要求,不得利用学校名义或职务便利从事违规商业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封建迷信、低俗娱乐等不良风气,远离酒驾醉驾、“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寒假和春节期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广大教师度过一个廉洁、祥和、充实、安全的假期。





                      沈阳医学院教师工作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     邮编:110034      联系电话:86-24-62215011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辽宁)沈阳医学院所有.翻版必究

辽ICP备18008634号